
电话:0512-8166 8872
手机:188 1800 6730
联系人:徐经理
地址:苏州昆山金蝶路88号
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有哪些?
发布时间:2021年06月02日
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有哪些?
1.遵循环境保护‘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’的工作防止方针,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,同步实施,同步发展,实现经济效益,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
2.公司董事长是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,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
3.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领导小组,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,监督和协调
4.负责全公司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,在组长的领导下。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与保护工作
5.危险废物的收集,贮存,转移,利用,处置工作,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
6.公司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应急预案,定期进行事故演练
7.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,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统计工作
咨询电话:徐经理18818006730
- 上一篇:上一篇:危废名录变更实施后,环境部门和企业需要怎么
- 下一篇:下一篇:新法变化及其对企业固废处理的影响有哪些